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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8万吨2条甲醛生产线及胶水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2-05-07 08:47: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机构名称 广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桂)-009
项目名称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8万吨2条甲醛生产线及胶水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年产甲醛10万吨,胶水2万吨。
业务范围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30个工作日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2.3.25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陆珺 陆叶 陈晓丽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陆珺 黄金雄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陆珺、卢锋 卢锋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察照片
陆珺、卢锋 2021.12.22,评价项目场址、周边安全距离等现场勘察。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生化工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人:黄刚明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陆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2006年10月10日至2036年10月09日
住所:鹿寨县鹿寨镇鹿寨新路县工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发展经营活动)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柳州鹿寨中心工业园区,主要经营为甲醛溶液(37%)生产、合成树脂生产和销售等。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共有年产2万吨、8万吨2甲醛生产线及胶水生产线,其中年产2万吨甲醛生产线于2008年6月建成投产;年产8万吨甲醛生产线及胶水生产线(立项项目名称: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生产技改扩建及综合利用项目)于2018年12月建成开始投产,2019年12月广西博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年产8万吨甲醛生产线及胶水生产线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出具的《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生产技改扩建及综合利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结论为: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生产技改扩建及综合利用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为18125.44m2,在职职工数43人,设立了安全技术科;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聘请了注册安全工程师2人,任命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生产班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类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人员经培训取得了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其他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了应急演练,提高了职工应急救援能力。
近三年来安全设施及管理情况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安全生产有关费用,保证了安全生产必须的资金投入。公司近3年营业额36781万元,安全费用提取644.6万元,安全费用提取占1.7%,实际投入301万元。对于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提出整改决定,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并经应急管理部门核查。公司生产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处于正常状态。
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柳州鹿寨中心工业园区,厂区周边环境为当地化工园区。厂区南边为园区规划用地,现为空地;东面为葡萄园及10kV鹿寨工业园区开闭所及一户民房;北面为闲置厂房(原为:广西鹿寨福民山木质素树脂有限公司);西面为园区规划道路、京龙生化有限公司。公司周边500m范围内无文物遗迹、古迹、供水水源、水厂、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重点保护单位,公司东南面250m处有新胜安置小区(常住人口数:约1000人),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亦无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鹿寨县位于广西中部稍偏北,位于东经109°28"—110°12′30",北纬24°14′20"—24°51′20",鹿寨县城南距柳州市35公里,北距桂林市115公里。鹿寨东邻荔蒲县、金秀县,西与柳州市隔河相望,南邻象州县、柳江县,北邻永福县、融安县。
总平面布置
厂区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分为办公区、辅助生产区及生产区。办公区为办公楼,辅助生产区包括门卫室及辅助生产用房,生产区包括甲醛生产、胶水生产车间及罐区等。办公区与辅助生产区、生产区以实体围墙相隔,辅助生产区与生产区以绿化带相隔。
生产区分别布置有:甲醛生产车间(内设1#生产线及2#生产线)、4个1000m3甲醇储罐区、4个450m3甲醛储罐、2个95m3甲醛计量罐、甲醛发车台、860m3事故应急池、消防泵房(内置泡沫罐)及2个500m3消防水罐、尾气处理棚、罐区环形消防道路及胶水生产车间。
甲醛生产车间位于厂区的中部,4个1000m3甲醇储罐区在厂区的东北面,甲醛罐区在厂区的南面,甲醛发车台在甲醛生产车间东南面,事故应急池在厂区的东面、消防泵房在厂区的东南面,消防水罐及尾气处理棚在厂区的东面,胶水生产车间(包括外部设备)在厂区的南面。胶水生产车间外部设施包括胶水罐、氨水罐、循环水池,胶水罐在胶水生产车间的南面,氨水罐在胶水生产车间的北面,循环水池在胶水生产车间东面。
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办公楼、门卫室及辅助生产用房等。办公区在厂区的北面,门卫室及辅助生产用房在厂区的东面。辅助生产用房由东向北分别布置了柴油发电房、中控室、配电室及机修房。
厂区地面平整,无明显放坡。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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